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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新聞稿】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武漢肺炎疫情延至 2 月 25 日開學


發布日期:109 年 2 月 02 日

發稿單位:國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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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日決議,為維護師生健康,決定將高 級中等以下學校 108 學年度第 2 學期開學日延後 2 週至 2 月 25 日開學。教 育部表示配合該政策,該學期休業式延後至 7 月 14 日辦理,另原定 2 月 15 日配合 1 月 23 日(小年夜)彈性放假調整上課之機制,考量該日期已包含 於延長寒假期間內,因此,相關措施予以取消。
  教育部說明延後開學係指「延長寒假、縮短暑假」,依據「各級學校學 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寒假原為 1 月 21 日至 2 月 10 日,暑假原為 7 月 1 學校若按原定 2 月 11 日開學,恐有群聚感染的疑慮,為維護師生健康,決 定將 108 學年度第 2 學期延後 2 週於 2 月 25 日開學,基於 1 學年天數為 200 天之規定,因此,該學期休業式延至 7 月 14 日辦理,109 學年度暑假為 7 月 15 日至 8 月 29 日。
  教育部表示配合指揮中心開學延後之決策,基於 12 歲以下之學童乏人 照顧,若家長有親自照顧之需求,基於防疫的必要措施,2 月 11 日至 2 月 24 日期間,受雇之家長其中 1 人得請防疫照顧假,雇主應予准假。
  教育部強調原來即已開學的私立幼兒園及原已上課的安親班與補習班, 維持現況,但須加強檢測與管理,指揮中心亦將全力補足其所需之防疫物資。 至於國中會考、技專統測、大學指考,各項入學考試日程維持不變,命題範將配合縮減調整,不影響學生考試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