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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109學年度「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等6項獎學金申請案,受理申請自109年10月1日起至109年11月10日止,詳如說明。 



說 明:  


  一、 本次受理申請之獎學金如下:
     (一)研究所組:梁偉卿與梁華一泓夫婦優良學生獎學金。
     (二)高中職及大專院校組:
     1、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2、吳鴻森先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3、許李端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
     4、劉興荖夫婦優秀學生獎學金。
     5、沈周阿蘭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 申請資格為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專科學校學生請務必註明2年制、3年制或5年制,以避免造成誤審;新生不可申請。


  三、 申請程序如下:
     (一)由申請學生至「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tycwww.ddns.net/)」建立帳戶(系統訂於109年10月1日起至109年10月31日止開放填報)線上申請。請務必填寫正確資料,若有錯誤可自行上網更改,但最後繳交給學校之《申請書》(需由系統列印)務必正確。
     (二)各類附繳文件(文件影本應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申請人印章切結與學校承辦人員職名章)若有繳交者請於申請系統表單上勾選已交,線上列印申請書表(非由系統列印,視為未完成線上申請,不予審查)。
     (三)持申請書(附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交由就讀學校初審及核章:
      1、必繳文件:
     (1)新式戶口名簿(必須含記事)影本或109年7月1日以後開立的戶籍謄本(申請人必須於109年5月1日前設籍本市)。
     (2)前學年度成績單。
      2、身心障礙學生需附身心障礙手冊或鑑輔會證明。
     (四)請各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校彙整初審合格之書面申請資料並【統一造冊】,於109年11月10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本市大崗國中總務處(地址:33377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二路168號;信封請註明:申請桃園市獎學金)彙辦。

四、 成績為等第者,須由學校出具換算表並換算為原始分數。

五、 本局預定於110年3月間辦理審查,錄取結果將於「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公告,並函知就讀學校轉知。無論錄取與否,各項申請表件均不退還。

六、 有關獎學金之頒發,由本市大崗國中協助於110年6月前直接電匯至學生金融帳戶中。

七、 本案如有疑問請洽以下人員:
     (一)如有填報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林組長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二)如有送件問題,請洽大崗國中總務處文書組陳組長,電話:03-3280888分機512。
     (三)其他問題請洽本局國中教育科邱小姐,電話:03-3322101分機7523。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八、 檢送「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等6項獎學金實施要點及相關資料各1份(如附件);附件亦可至「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下載

 

相關連結:

桃園市109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書

桃園市政府辦理良偉清與梁華一泓夫婦優良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