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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0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聯合安置簡章」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1月30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90150278號函辦理。
 
二、旨揭簡章業於109年11月18日公告在下列網站: 
 
(一)110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https://adapt.set.edu.tw/。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特教網路中心:https://www.aide.edu.tw/。 
(三)總召學校─國立和美實驗學校:http://www.nhes.edu.tw/。 
 
三、請將簡章公告訊息轉知貴屬教師及身心障礙學生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