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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道學校財團法人宜蘭縣中道高級中學111學年度教師甄試簡章            簡章下載

壹、依據:依教師法、師資培育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相關法令規章辦理。

貳、甄選教師類別:英語文代理教師

參、錄取名額:正取1名,按成績高低擇優排名次依序錄用。

肆、報名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 (或研究所)以上學歷,教育及相關領域優秀人才。

    二、具中等以上學校合格教師資格者優先錄取。

    三、具資訊運用能力及輔導知能基礎,且認真有教學熱忱並能配合團隊工作者。

    四、無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之情事者及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三條各款之情事者。

伍、報名程序

    一、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11231日止(郵戳為憑)。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相關表格請至本校網站()「首頁訊息公告處教師甄選專區」下載,填妥資料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掛號郵寄至「263 

           宜蘭縣壯圍鄉功勞村中央路三段312巷7號人事室收」,電話:03-9306696~140,請在信封右下角註明「應徵中學部××科教師」。

    三、經初審合格者,將以電話通知到校參加筆試、試教、面試等相關甄選事宜。

    四、初審資料恕不退還(需要退還資料者,請在信中註明並附回郵信封及郵票)。

陸、報名文件:(A4格式,正本於正式錄用後查驗):

      1、報名表乙份(附件一)。

      2、三個月內2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一式1張。(黏貼於報名表上,並於背面加註姓名)。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大學 (或研究所)以上學歷證件影本,持國外學歷證件者,畢業學校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經駐外單位確認,並檢附成績證明單影本及

            國內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1. 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影本。
  2. 曾服務學校之服務證明影本。
  3. 自傳(附件二,請親手書寫,請勿打字)。

      ※簽章部分需親自簽名,並貼妥照片,資料不全,恕不受理報名。證明文件如有偽造或不實,縱因甄試前後未能察覺而予錄取,一經查證屬實,

          取消錄取資格。

柒、甄選方式:

    一、筆試:時間約60分鐘內容包含專業知能、班級經營、對私立學校的認知。

    二、口試:時間約30分鐘。

1.地點:另訂。

2.內容:包含教育理念、班級經營、專業科目教學知能、學生心理、輔導方法、表達能力、儀容舉止、臨場反應……等。應考人應攜帶個人簡歷表(1式5份A4直式橫書,1張為限)供口試委員參考評閱,亦可攜帶個人教學成果檔案或經歷資料。

    三、試教:時間約20分鐘,教案請準備一式5份,於試教時繳交。

        1.地點:甄選當日告知。

2.內容:報考者,撰寫試教領域教案(本校事先電話告知)、試教當日由本校甄選小組指定講授範圍。

◎備註:以上若有教學相關之教具、活動單、教案設計皆可展示。

捌、錄取公告:依實際需要錄取,除於一週內電話通知外,於本校網站公告錄取名單及報到時間。

玖、工作待遇:依據本校敘新辦法相關規定辦理(本薪比照一般公立學校)。

拾、錄聘附則:

    一、擬予聘任人員,如係政府機關或公私立學校現職人員,應於應聘報到的同時,檢附原服務機關學校離職證明書或同意書,否則不予聘任。

    二、經錄取學校指派兼任職務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辭,否則取消其資格。

    三、經錄取並獲本校聘任之人員,應義務協助或擔任本校學生常態性訓練以及招生活動,不得拒絕。

    四、112年發給正式聘書,於112年2月1日起聘,正式任職。

    五、經甄選錄取者應繳交最近三個月醫院體檢表(含胸部X光),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者,或未按時繳交醫院體檢表者,

           均取消錄取資格。

   六、經合格錄取並簽約後,不得再至他校應聘,違反此一規定者,本校將列為永不歡迎對象。

    七、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做變更時,將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公告。

    八、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均依相關法令及本校甄試計畫辦理,並得補充修正之。

    九、欲瞭解中道中學,請上本校網站(http://www.cdsh.ilc.edu.tw)瀏覽。